新概念英语:用别人AI生成的图片,被诉侵权?

2023-12-05 20:26:04来源:网络

  今年,生成式AI技术(AIGC)已经席卷诸多领域,针对AI工具生成的图片、音乐等内容的版权归属,是大家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针对一起人工智能生成图片(AI-generated images)著作权(copyright)侵权(infringement)纠纷,作出了一审判决。

  据红星新闻报道,该案是我国首例涉及“AI文生图”著作权的案件,案件庭审曾在央视和多个平台直播,累计吸引了17万网友观看,引发了AI生成内容与著作权之间关系的探讨。

  一审法院认为,人们利用人工智能模型生成图片时,本质上仍是人利用工具进行创作,享有涉案图片的著作权,受到著作权法保护。但法院同时强调,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与保护公众知情权的需要,原告应该显著标注其使用的人工智能技术或模型。

  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侵害了原告就涉案图片享有的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在社交平台发布声明赔礼道歉,并在判决生效之日七日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0元。原告李先生在庭审最后表示,自己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赔偿,而是希望法院通过这个案件,能够对AI绘画作品的著作权问题给出明确的裁量和认定标准,方便所有创作者参考。

  China’s Beijing Internet Court has made a first-instance judgment on the first copyright case in the field related to AI-generated images. The Court found that the defendant’s conduct constituted infringement and must make a public apology and pay 500 yuan in compensation.

  根据法院发布的判决书,今年2月24日,原告李先生使用开源软件Stable Diffusion通过输入提示词的方式生成涉案图片,并在2月26日将该图片配文“春风送来了温柔”,发布在了自己的社交平台账号上,且带有AI相关话题和标签。

  后来,李先生发现,刘女士的百家号账号在3月2日发布了名为《三月的爱情,在桃花里》一文,该文配图使用了他的涉案图片。

  随后,李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被告刘女士未获得他许可,且截去了其图片的署名水印,使得相关用户误认为被告为原作者,严重侵犯了其享有的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5000元,并赔礼道歉。

  According to the judgment released by the court, plaintiff Li XX, a Chinese social media Xiaohongshu account owner, used the open-source software Stable Diffusion in February to generate an image by text inputting and then posted the image on the Xiaohongshu platform.

  Defendant Liu XX used the unauthorized image in March by cutting off the Xiaohongshu watermark in her post in Baijiahao, a blog-style platform under Baidu.

  The plaintiff then filed an infringement lawsuit against the defendant at China’s Beijing Internet Court, asking for a public apology and 5,000 yuan in compensation.

  被告刘女士辩称,她是通过网络检索到涉案图片,用于自己的原创诗歌作品配图,涉案图片具体来源已无法提供,也无法说明涉案图片的水印情况,不确定原告是否享有原图相关权利。此外,她发布的主要为其原创诗文,非涉案图片,且无商业用途,不具有侵权故意。如果法院认定侵权,她愿意向原告赔礼道歉。但原告主张的经济赔偿数额过高,AI生成图片市场价格很低,而且她身患重病,无力赔偿。

  5月25日,该侵害作品署名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于北京互联网法院立案,依法组成合议庭。8月24日,该案公开开庭审理,原被告通过电子诉讼平台在线参与。

  The Beijing Internet Court heard the case in late August and made a judgment recently in favor of the plaintiff.

  The court reasoned in the judgment that the plaintiff made the relevant setting of the AI model based on his need and eventually selected the figure in the image. The disputed image was produced based on the plaintiff’s intelligence input and reflects the plaintiff’s personalized expression. The plaintiff therefore is the author of the image and owns its copyright.

  The court then determined that the disputed AI-generated image had "originality" and should be identified as works and protected by the copyright law.

  涉案AI图片是否构成作品?

  北京互联网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审查原告主张著作权的客体是否构成作品,需考虑如下要件:是否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是否具有独创性,是否具有一定的表现形式,是否属于智力成果。“本案中,从涉案图片的外观上来看,其与通常人们见到的照片、绘画无异,显然属于艺术领域,且具有一定的表现形式,具备了要件1和要件3。”

  关于“智力成果”要件,“智力成果”是指智力活动的成果。因此,作品应当体现自然人的智力投入。法院称,本案中,原告希望画出一幅在黄昏的光线条件下具有摄影风格的美女特写,其随即在Stable Diffusion模型中输入了提示词,提示词中艺术类型为“超逼真照片”“彩色照片”,主体为“日本偶像”,并详细描绘了人物细节如皮肤状态、眼睛和辫子的颜色等,环境为“外景”“黄金时间”“动态灯光”,人物呈现方式为“酷姿势”“看着镜头”,风格为“胶片纹理”“胶片仿真”等,同时设置了相关参数,根据初步生成的图片,又增加了提示词、调整了参数,最终选择了一幅自己满意的图片。

  因此,法院认为,从原告构思涉案图片起,到最终选定涉案图片止,整个过程来看,原告进行了一定的智力投入,比如设计人物的呈现方式、选择提示词、安排提示词的顺序、设置相关的参数、选定哪个图片符合预期等。涉案图片体现了原告的智力投入,具备了“智力成果”要件。

  对于涉及AI等前沿技术所引发的著作权问题,法院认为,如今智能手机的照相功能越来越强大,使用越来越简单,但是只要运用智能手机拍摄的照片体现出了摄影师的独创性智力投入就仍然构成摄影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技术越发展,工具越智能,人的投入就越少,但是这并不影响我们继续适用著作权制度来鼓励作品的创作。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认为现阶段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不具备自由意志,不是法律上的主体。人们利用人工智能模型生成图片时,本质上仍然是人利用工具进行创作。即整个创作过程中进行智力投入的是人而非人工智能模型。

  一审判决:原告享有AI图片著作权,未经允许使用侵权

  法院裁定,原告是直接根据需要对涉案人工智能模型进行相关设置,并最终选定涉案图片的人,涉案图片是基于原告的智力投入直接产生,且体现出了原告的个性化表达,故原告是涉案图片的作者,享有涉案图片的著作权。同时,法院强调,虽然本案认定原告作为作者享有著作权,但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与保护公众知情权的需要,原告应该显著标注其使用的人工智能技术或模型。

  关于侵权认定,法院认为,案件中,被告未经许可使用涉案图片作为配图并发布,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案涉图片,侵害了原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至于署名权,被告无法说明被诉图片的具体来源和去除水印的相关情况,可以认定水印系被被告去除,该行为侵害了原告的署名权,应当担责。

  11月27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侵害了原告就涉案图片享有的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在社交平台发布声明赔礼道歉,以消除影响,并在判决生效之日七日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0元。

  网友热议,持不同观点

  判决发布后,在网上引起了广泛讨论,有网友支持判决,也有网友持不同意见。有人认为训练AI数据库依赖其他艺术家们的原创作品,最终破坏的依旧是原创者的利益;不过也有人认为,这只是个案而已。

  随着AI技术的发展,其带来的版权纠纷,也逐渐引起大众关注。

  据《华尔街日报》等外媒报道,今年2月21日,美国版权局在官方文件中表示,漫画书《黎明的查莉娅》(Zarya of the Dawn)的作者克丽丝·卡什塔诺瓦(Kris Kashtanova)对书中其独立创作和编排的内容享有版权,但书中由AI图片生成工具Midjourney创作的图片不受版权的保护。

  The U.S. Copyright Office supported a copyright registration for a comic book created with the help of an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program, but said that individual AI-generated images couldn’t be granted protection.

  该书作者卡什塔诺瓦表示,《黎明的查莉娅》小说中的图片是由她使用Midjourney(AI绘画工具)通过关键词所生成,并且进行了一定修改,但美国版权局认为,文本提示并不是图像背后的“主脑”,并且该作者对于图片的修改有限,因此判定她只享有自己创作部分的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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